嗯,这次轻松一下,不讲太多... ^_^
先说一下,为何要用()或者{}好了。
许多时候,我们在shell操作上,需要在 一定的条件下执行多个命令,也就是说, 要么不执行,要么就全执行,而不是每次 依序的判断是否要执行下一个命令。
或者,要从一些命令执行的先后次序中得到结果, 如算术运算的2*(3+4)那样...
这时候,我们就可以引入"命令群组
"(command group
)
的概念:将许多命令集中处理。
在shell command line
中,一般人或许不太计较()
与
{}
这两对符号的差异,虽然两者都可以将多个命令当作群组处理,
但若从技术细节上,却是很不一样的:
()
将command group
置于sub-shell
(子shell
)中去执行,也称nested sub-shell
。{}
则是在同一个shell
内完成,也称non-named command group
。
若你对上一章的fork与source的概念还记得的话, 那就不难理解两者的差异了。
要是在 command group
中扯上变量及其他环境的修改,
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来使用()
或{}
。
通常而言, 若所作的修改是临时的,且不想影响原有或以后的设定,
那我们就使用nested sub-shell
, 即()
;
反之,则用non-named command group
, 即{}
。
是的,光从command line
来看,()
与 {}
差别就讲完了,够轻松吧~~~, ^_^
然而,这两个meta
用在其他command meta
或领域中(如Regular Expression),
还是有很多差别的。
只是,我不打算再去说明了,留给读者慢慢发掘好了...
我这里只想补充一个概念,就是function
。
所谓function
,就是用一个名字去命名一个command group
,
然后再调用这个名字去执行command group
。
从non-named command group
来推断,
大概你也可以推测到我要说的是{}
了吧?(yes! 你真聪明 ^_^)
在bash中,function的定义方式有两种:
- 方式一:
function function_name {
command1
command2
command3
.....
}
- 方式二:
function_name () {
command1
command2
command3
......
}
用哪一种方式无所谓,
只是碰到所定义的名称与现有的命令或者别名冲突的话,
方式二或许会失败。
但方式二起码可以少打个function
这一串英文字符,
对懒人来说(如我),有何乐而不为呢?...^_^
function
在一定程度上来说,也可以称为"函数",
但请不要与传统编程所使用的"函数"(library)搞混了,
毕竟两者差异很大。
唯一相同的是,我们都可以随时用"已定义的名称"来调用它们...
若我们在shell操作中,需要不断地重复某些命令, 我们首先想到的,或许是将命令写成shell脚本(shell script)。 不过,我们也可以写成function, 然后在command line中打上function_name就可当一般的shell script使用了。
若只是你在shell中定义的function
,
除了用unset
function_name取消外,
一旦你退出shell, function也跟着消失。
然而,在script中使用function却有许多好处,
除了提高整体script的执行性能外(因为已经载入),
还可以节省许多重复的代码......
简单而言,若你会将多个命令写成script以供调用的话, 那你可以将function看成script中script。... ^_^
而且通过上一章节介绍的source
命令,
我们可以自行定义许许多多好用的function,
在集中写在特定文件中,
然后,在其他的script中用source
将它们载入,并反复执行。
若你是RedHat Linux
的使用者,
或许,已经猜出 /etc/rc.d/init.d/functions
这个文件时啥作用了~~~ ^_^
okay,说要轻松点的嘛,那这次就暂时写到这吧。 祝大家学习愉快,^_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