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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"title":"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来了!今天学习子女教育篇","content":"<p> 2019年1月1日起,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外,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。那么,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?我们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,今天发布子女教育篇。</p><p><strong> 1.</strong><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</p><p><strong> 2.</strong><strong>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可以,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</p><p><strong> 3.</strong><strong>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</p><p><strong> 4.</strong><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(每月1000元)的标准定额扣除。</p><p><strong> 5.</strong><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。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。</p><p><strong> 6.</strong><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答:</strong>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,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,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</p><p><strong> 7.</strong><strong>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可以。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</p><p><strong> 8.</strong><strong>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可以。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</p><p><strong> 9.</strong><strong>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。</p><p><strong> 10.</strong><strong>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保存哪些资料?</strong></p><p><strong> 答:</strong>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,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</p>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