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acs的书签用于记录你在文件中的阅读位置。它有点类似寄存器,跟寄存器一样,因为它也能记录位置位置。 但同寄存器有两点不一样:1. 它有比较长的名字; 2. 当emacs关闭的时候,它会自动持久化到 磁盘。
当我们阅读一个很长的文档,没能一口气读完时。我们希望记住当前文档的最后阅读的位置,以便下次再用emacs 阅读的时候能快速地定位到。那么,我们设置一个书签,通过 bookmark-set 对应快捷键为 C-x r m
bookmark-bmenu-list 对应快捷键为 C-x r l ,它将打开一个*Bookmark List*的buffer同时 列出所有保存的书签。
在*Bookmark List*这个buffer里,有以下快捷键可以使用:
- a 显示当前书签的标注信息;
- A 在另一个buffer中显示所有书签的所有标注信息;
- d 标记书签,以便用来删除 (x – 执行删除);
- e 编辑当前书签的标注信息;
- m 标记书签,以便用于进一步显示和其他操作 (v – 访问这个书签);
- o 选中当前书签,并显示在另一个window中;
- C-o 在另一个window中切换到当前这个书签;
- r 重命名当前书签;
- w 将当前书签的位置显示在minibuffer里。
使用 bookmark-jump 函数,可以跳转到一个特定的书签,它绑定的快捷键为 C-x r b 。 如果你的emacs中安装了helm 这个插件,你也可以使用 helm-bookmarks 这个命令 来快速查找书签,并跳转到书签位置。
通过helm-bookmarks命令来查找并跳转书签如下图:
书签查找和跳转的时候,默认的书签排序是按字母排序的。如果想将最近访问的书签放在最前面, 将下面代码添加到你的emacs配置文件中。
(defadvice bookmark-jump (after bookmark-jump activate)
(let ((latest (bookmark-get-bookmark bookmark)))
(setq bookmark-alist (delq latest bookmark-alist))
(add-to-list 'bookmark-alist latest)))
删除一个书签对应的命令为 bookmark-delete 。
最新版本emacs(老版本的书签保存在 ~/.emacs.bmk ), 在退出的时候会自动保存书签。如果想手动保存书签的话,可以采用 bookmark-save 这个函数命令。默认的情况,emacs会将书签保存在 bookmark-default-file 变量对应的文件中。在我的机器中,对应的文件如下:
ELISP> bookmark-default-file
"/Users/aborn/.emacs.d/.cache/bookmarks"
ELISP>
有一个变量 bookmark-save-flag 。如果这个变量的值为一个数值,它表示修改(或新增) 多少次书签后,emacs会自动保存书签到磁盘。当这个变量的值被设置为1时,每次对bookmark的改 动,emacs就会自动保存内容到磁盘相应位置(这样可以防止emacs突然crash时bookmark的丢失)。 如果这个值设置为nil,表示emacs不会主动保存bookmark,除非用户手动调用 M-x bookmark-save 。
bookmark+ 是对bookmark的一个扩展的包。它有更多的功能:
- 原始的bookmark只能对文件位置记录,bookmark+对孤立的buffer(没有关联文件的buffer)也能保存书签;
- 支持对书签进行打tag;
- 对文档的某个区域保存为书签,而不仅仅是某个位置;
- 记录了每个书签的访问次数,及最后一次的访问时间,可以基于它们排序;
- 多个书签可以有相同的名字;
- 可以对函数、变量等加书签。
更多功能请参考: https://www.emacswiki.org/emacs/BookmarkPlus#Bookmark%2b